·忠于職守,做到“獨立公正、誠實守信;科學嚴謹、依法評價”。 ·不介入被評價方內部事務和經濟活動。 ·不傳達任何錯誤或易產生誤解的信息,以免影響評價過程的科學性和嚴肅性。 ·不為被評價方提供與安全評價相關的有償咨詢。 ·不接受被評價方贈與的禮金、禮品等不正當收入。 ·未經被評價方書面授權或法律要求,不披露被評價方及評價活動有關的任何信息。 ·對被評價方提出有保密要求的資料,不隨意泄漏或轉借給第三方,絕對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