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分類包括:
①按影響的來源,可分為直接影響、間接影響和累積影響。直接影響與人類的活動同時同地;間接影響在時間上推遲、在空間上較遠,但在可合理預見的范圍內;累積影響是指一項活動的過去、現在及可以預見的將來的影響其有累積效應,或多項活動對同地區可能疊加的影響。
②按影響的效果,可分為有利影響和不利影響。有利影響是指對人群健康、社 會經濟發展或其他環境的狀況有積極的促進作用的影響,不利影響是指對人群健康、社會經濟發展或其他環境的狀況有消極的阻礙或破壞作用的影響.需注意的是,不利與有利是相對的,可以相互轉化的,而且不同的個人、團體、組織等由于價值觀念、利益需要的不同,對同一環境變化的評價會不盡相同,導致同一環境變化可能產生不同的環境影響。因此,關于 環境影響的有利和不利的確定,要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是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經常需要認真考慮、調研和權衡的問題。
③按影響的程度,可分為可恢復影響和不可恢復影響。可恢復影響是指人類活動造成環境某特性改變或價值喪失后可逐漸恢復到以前面貌的影響。如油輪發生泄油事件后可造成大面積海域污染,但在人為努力和環境自凈作用下,經過一段時間以后又恢復到污染以前的狀態,這是可恢復影響。不可恢復影響是指造成環境的某特性改變或價值喪失后不能恢復的影響。一般認為,在環境承載力范圍內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是可恢復的;超出了環境承載力范圍,則為不可恢復影響。另外,環境影響還可以按時間效應分為長期影響和短期影響,按空間效應分為地方、區域影響或國家、全球影響。
④環境影響按建設項目的不同階段可劃分為建設階段影響、運行階段影響和服務期滿后影響。
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是指建設項目在開發、建設、施工期間產生的環境影響。它包括建筑材料和設備的運輸、裝卸、貯存等過程產生的影響;施工場地產生的揚塵、施工污水、 施工噪聲的影響;土地利用、地形、地貌的改變影響;拆遷移民等對社會文化經濟產生的影響。
建設項目運行階段的環境影響是指建設項目建設竣工后,投入正常運行、正常生產時對環境產生的影響。該階段的環境影響往往持續時間長,是環境影響評價的重點,也是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重點。
建設項目服務期滿后的環境影響是指建設項目使用壽命期結束,對環境產生的影響或殘留污染源對環境產生的污染影響。如采礦、油田開發服務期滿后,對地質環境、地形、地貌、植被、景觀和生態資源產生的影響。
另外,環境影響還可分為短期影響和長期影響;地方、區域影響或國家和全球影響;大 氣環境影響、水環境影響、聲環境影響、土壤環境影響、海洋環境影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