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職業衛生監督的深入和企業法律意識的提高,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工作逐漸在各地展開。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的各類機構,由于評價人員技術水平、責任心、質量控制等原因,造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書(以下簡稱 “報告書 ”)存在諸多問題。
職業病危害評價常見的問題:
1.評價依據更新不及時。缺乏一些重要的行業標準,有些甚至使用已經作廢的標準。
2.評價范圍與立項批復文件不一致。
3.選址評價不合理。部分評價報告沒有風頻資料和周圍居民區等敏感區域的情況描述。
4.布局評價不到位。廠區平面布局只考慮擬建區,沒有考慮遠期規劃,導致非生產區布置不合理;平面布局只考慮生產區、輔助區和非生產區的分區,沒有考慮生產區內不同職業病危害的分開。
5.工程分析泛泛而談,不清楚評價目標。評價人員不知道評價項目的關鍵控制點,羅列了許多的原輔材料、設備和工藝流程等資料,卻不清楚如何去分析這些資料。
6.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類比檢測不規范,甚至出現沒有采樣,卻有檢測數據的情況。此外,沒有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最高的區域或時段進行采樣;定點采樣時悅栽宰粵計算方法不正確;悅栽宰粵計算沒有考慮每周作業時間;不清楚相似毒物的聯合評價。
7.職業病危害程度分析只針對檢測結果進行初步的分析,缺乏深入分析。
8.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調查、分析和評價欠完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分析需建立在詳細的工程分析和職業病危害程度分析基礎上,由于評價能力不足,調查和分析過程馬虎,導致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分析形式多實質少,常羅列與職業病危害無關的安全措施,最終導致評價條款遺漏,提出的存在問題和建議不具體。
9.應急救援措施的調查、分析和評價不夠具體。大部分進行評價的化工或其他使用較多化學品的項目日常檢測濃度不高,但應急救援能力卻相異,可報告書沒有針對性地分析項目的應急救援能力,一些報告書沒有根據標準對報警儀、事故排風裝置、緊急沖淋器等的設置進行具體分析與評價。
10.職業衛生管理評價不能反應建設項目實際的職業衛生管理能力。大部分報告書羅列了各種制度,沒有考慮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執行情況,特別是對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預案的評價非常簡單。
11.職業健康監護分析不到位。較多報告書沒有
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體檢項目的關系,也沒有追蹤建設單位對體檢結果的處理,未能描述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造成的體檢項目遺漏等問題。
12.結論不明確,建議不夠具體。報告書中指出了一些存在問題,但沒有可操作性的建議,無法給建設單位具體的指導。
對策
1.評價人員一定要熟悉所引用的標準,并及時關注新標準的出臺和標準的更新。職業病危害評價相關標準見表。
2.根據立項批復文件設定評價范圍。由于各種原因評價范圍不能與立項批復文件一致的,應有附件說明,并在評價范圍中具體化。
3.選址評價應結合環評的結論,根據可靠的依據描述周邊的敏感區域,確定是否可行。
4.總體布局評價應考慮廠區遠期規劃,結合總圖運輸和風向合理分析不同功能區的分布,使職業病危害因素對非生產區人員的影響最小,避免不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交叉影響。
5.工程分析在羅列資料的基礎上,必須詳細分析哪些原輔材料、設備和工藝可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尤其對毒性較高、易揮發、產生或儲量較多的危害因素進行重點分析,并結合設備的敞開程度、操作方式和人員停留時間,列出關鍵控制點。
6.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類比檢測是評價書的主要內容,是影響評價結論的關鍵點,也是評價成本的控制點,使部分評價機構和建設單位合作,不規范進行采樣檢測,甚至虛構數據。因此,職業衛生監管機構和評審專家必須嚴格把關,項目評審時應同時審查采樣檢測原始記錄。另外,悅栽宰粵測定盡量采用個體采樣,沒有條件的應詳細調查工人接觸情況,計算時應考慮每周作業時間以及相似毒物相加作用的聯合評價;悅雜栽耘蘊測定應在詳細調查的基礎上篩選濃度可能較高的監測點。
7.職業病危害程度分析影響職業病危害防護的分析與評價,也體現報告書的技術水平。預評應對毒物進行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估計接觸程度,參考類比資料進行職業病危害程度分析,控評宜進行作業分級;對急性毒性危害宜根據風險預測進行分析;必要時指出可能導致職業病的關鍵崗位或人群.
8.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可根據鄖月在GBZ1-2010、GBZ50019-2003以及各行業的安全衛生設計規范、防塵防毒規范和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等標準、規范進行分析與評價。針對不同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可從設備工藝消除或替代、自動化機械化(減少接觸時間)、密閉或隔離( 包括隔聲、消聲、屏蔽等)、通風系統等角度進行分析;對通風防塵防毒設施,應評估其合理性,必要時可進行檢測。
9.應急救援措施的調查、分析和評價分為應急救援設施和應急救援管理兩部分。應急救援設施包括對報警儀、事故排風裝置、泄險區、其他聯鎖裝置、緊急沖淋器、風向標、應急標識、應急箱以及個人裝備等的調查、分析和評價;應急救援管理包括對應急救援設施的維護和檢定,高危區域和崗位的警示、教育和培訓,已有報警的原因分析、處理和整改,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演練,以及醫療資源的可獲得性等的分析和評價。其中應急救援管理薄弱是造成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卻是大部分報告所忽略的。
10.職業衛生管理評價需考慮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執行情況,做出較為具體的結論。
11.職業健康監護需分析符合要求的體檢率和對結果的正確處理率;若項目為擴建或已建時間較長。可分析項目中職業病危害對工人健康的影響。
12.結論應包括項目的分類,以及設計或目前運行中與國家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符合程度;對需要采納意見或建議才能符合的項目,提出的意見或建議應具有可操作性。